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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设备到达需方试运转验收合格后,质量保证期12个月。
- 本设备选用的全部配套设备、仪表、各种控制阀均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,具有功能先进、结构适用、安全可靠、耐用性能均应满足设计标准要求。
- 在保证期内,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,我方负责维修和全部费用。如因我方责任导致设备损坏,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方负担,如因用户责任所导致,我方会及时帮助用户更换设备或部件,收取零部件费用,并提供相应现场技术服务。我方应提供保证期内正常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配件。
- 提供易损件、工具的产品名称、规格、编号(代码)、标准号、数量、单价、生产厂家等。
- 质保期外:质保期后,为维护需方利益,使设备正常运转,我方将提供终生维修服务,并以低于采购当年市场价格15%供应备件,并连续供应15年,对于其他服务我方仅收工本费。
- 我方按需方要求指定的场所,对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,应使被培训人员达到“懂原理、懂性能、懂结构、懂用途,会排除一般故障,会操作,会保养”。
- 建立用户档案,协助用户进行设备管理;定期提醒用户更换易损件,检查设备及注意事项;设置售后服务专档记录,三个月内定期电话回访,卖方售后服务工程师定期走访;系统如出现故障,首先以后电话、传真方式指导买方维修人员解决问题,如买方要求,卖方保证24小时内设备维修工程师赶到现场处理问题。
- 需方负责组织设备的运输、安装和设备外的水、电、气安装等公用工程设施和场地,设备调试合格后需方给予验收并签署验收证书,作为装置验收凭证。
- 服务热线:0571-63559388/63559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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